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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志

当做志愿者需要媒体来肯定的时候

已有 271 次阅读2008-12-28 10:38 |个人分类:义工相关|

作者:陈君
来源:上饶义工网(www.israo.org)
@欢迎转载,但请保留作者姓名及来源处,谢谢。

有些志愿者提建议要扩大宣传力度,提倡多点让媒体参与报道。对于组织的发展而言,这是需要的,但同时也是危险的。

所谓“广而告之”,要让更多公民了解这样的一个公益机构,比如需要通过媒体这样“免费”宣传渠道。

这样的渠道会带来的收益如:
1、更多的市民、机构了解这样一个公益平台,或可能参与进入来。充盈组织的人力资源以及财力。
2、其他可持续发展、可持续扶持的社会力量融入,促使再推广发展相关项目(如赈灾、非线程性助学活动、义卖等)的时候,得到更多低成本的支持(这对于没什么财力支持的公益组织是非常渴求的社会资源)。
3、一种社会性的特殊激励,提升志愿者本身对组织的归属感。
4、扩大组织的影响力并殷实组织的公信力。

然而接近媒体,同时也是危险的。为什么这样说?
1、媒体的相关报道,必然是根据新闻报道的特性,即抓新闻点(最有价值、核心焦点的部分)。是必然有时候会偏离志愿服务本身的意义或价值。如果是这样,那 么这样的新闻报道,比如会对服务对象已经志愿者或组织本身造成伤害或其它影响。这有点像是两个谈恋爱的人,价值观各有不同一样。如果价值观接近值越高,则 自然越好。但不是所有媒体的价值观都会同志愿服务价值观很接近的。

2、当志愿者养成一种习惯,什么报道都需要通过某某公开的方式肯定后,特别是媒体方式的肯定(比如媒体报道中有我的照片或姓名)。一旦形成常态,人性的弱 点必然爆发。这种最初始的对服务对象的关注、帮扶状态,逐步会转移到通过参与某某活动,而使得媒体参与报道后的社会对自己的肯定的一种状态。当然,根据马 斯洛需求理论,这种过程是人成长的一个必然过程,但我担心的是志愿者心理内层上,是“踩在服务对象”而来获得尊重以及社会的地位。

3、服务对象规避暴露于公众之下的保护膜给打破。就人的本质而言,都需要他人的关注、关心、关怀。相对而言,服务对象更需要是符合他需要的帮助以及关注。 而不是像动物园里的动物,每个人都来看看,交头接耳一下。甚至是成为一种聊天的话资。即使来动物园里看他们的人也会抛些动物需要的食物。但这违背违背了志 愿服务精神的以人为本的最高精神。这也许是很多明星非常反感做八卦新闻的狗仔队,因为他们侵犯或破坏了明星们自己的个人空间。

对于媒体参与组织的相关报道或宣传,还是要视活动的性质需求而进行。比如赈灾、义卖这样需要社会关注和参与支持的。而常规的如敬老院、孤儿院等针对特殊弱势群体的,涉及第三方(服务对象)个人隐私等权益的活动,媒体还是不介入为好。尊重他人,即为尊重自己。

媒体的力量是强大的,但媒体就如同双刃刀一样。就看你如何把握媒体参与的力度、深度,以防偏位。

回来推动志愿服务也快一年了,深深感受上饶对志愿服务和广州志愿服务的很多不同。虽然,在广州也有类似这样的境遇。但,广东人(包括香港的义工伙伴)的脚 踏实地做事的风格,以人为本的精神,一直是我学习和敬仰的。我也希望,上饶的义工伙伴们,能以服务对象为本,关注、贡献自己能给与他们需要的服务。这样, 才能促使自己成长,而你的人生因“以人为本”志愿服务精神,才更有意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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